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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我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业与全国一样,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二○○一年八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意见》甘政发〔2001〕61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配套下发了《关于在中小企业中实施信用代码制度的意见》甘政办发〔2001〕130号文件;同年6月,全国第一个省级中小企业信用联合网——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联合网在兰州正式开通。对此,全国政协财经委、原国家经贸委在兰州召开全国性的相关会议予以肯定和推广。说明我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制度在全国是启动较早的省份之一。五年期间经历了制度创新、政策推动、加快发展三个阶段,现已不仅成长为一个全新的行业,而且也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这个体系作为一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建立焉的信用制度,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1937年日本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之后美国、德国和加拿大也于五六十年代相继实施这种制度。几十年的运作和发展,发达国家和地区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崛起,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份额、地位与作用日渐凸显。为解决众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国务院有关指示,1999年6月14日原国家经贸委〔1999〕540号文件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同年11月1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商业银行配合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出了要求。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和运作模式做出了具体规定;2000年12月,原国家经贸委又发布了《关于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推动了这个体系在全国的发展;2001年3月,财政部颁发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6月,《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又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在法律上进行了界定,使其走向了规范发展的轨道。
综上所述,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成熟的经验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而采取的重大决策。在“十五”期间迅速发展,并为实现政策的意图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有关信息透露,全国现有融资担保机构3000家左右,拥有近800亿元的资本实力,已为25万多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总额3800亿元。五年发展实践表明,与财政贴息、减(免)税收、专项拨款等政策性资金支持手段相比,信用担保更具有公共性(服务众多中小企业)、调节性(放大银行授信额度)、安全性(化解融资风险)、效益性(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其经济和社会效益表现在:
一是有利于突破中小企业融资的“瓶颈”。担保机构以自身的资信为企业提供担保,重塑了银企合作关系,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用能力,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放贷门槛,增加了中小企业首次贷款的机率。
二是有利于化解银行的金融风险。担保机构承担了银行融资的大部或全部风险,保证了信贷的安全进入,而且也节省了银行信贷的经营成本。另外,担保机构的运作机制,也为金融创新、为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是有利于引导企业诚信守信。担保机构通过对受保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建立信用档案数据库,并与金融机构共享,培育了企业对信用的需求,积累了自身的信用记录,促进了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国内外经验表明: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运行中,政府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早期成长阶段,面对众多而又弱势的中小企业群体,信用担保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提供了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一些资源配置功能,弥补了市场失灵的方面,因而信用担保机构具有提供类似为公共服务产品的性质,应该是政府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政府有必要持续地介入信用担保的运行体系。
(二)
根据全省各类担保机构统计报表制度调查分析,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2005年底的发展状况是:
1、担保体系构成
目前全省共审查注册登记的担保机构五十七户,比2001年的9户增加45户。按资金来源分类政府出资的15户:省级2户、市(州)级12户、县区级1户,社会出资的42户;按机构性质分类:事业法人4户、企业法人50户、社团法人1户,信用担保互助组织2户。在区域分布上,有41户在兰州市辖区。除张掖和庆阳两市外,其余各市(州)都设立了政府资金为主的担保机构。所有担保机构中有30户省上重点监测,进入统计报表制度。
2、资本金来源
年末担保机构注册资本94280.91万元(不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2005年注入的5000万元),是2001年3.49亿元的2.7倍,比上年增长了26.9%,其中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35855.91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03.5%,占38%;其它社会民间出资的注册资本58425万元,比上年增长了3.4%,占62%。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的有11户,3000万元以下的有13户,最大的为8335.91万元,最小的为500万元,平均每户3142万元。高于全国平均3003万元的水平。
3、担保贷款金额
五年担保机构累计担保贷款449290.21万元,是2001年4.9亿元的9倍,比上年增长32.9%;当年在保余额247109.62万元,是2001年3.48亿元的7.1倍,比上年增长70.4%,当年担保贷款金额新增175904.07万元,比上年增长了76.9%。其中,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新增87306.76万元,比2004年增加67802.06万元,增长347.6%;商业性担保公司新增88607.25万元,比上年增加8649.95万元,增长10.8%。
4、累计担保户数
五年累计担保户数4354户,是2001年274户的15.8倍,比上年增长64.4%,在保户数2498户,比上年增长15.1%。并为1509名下岗职工提供了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每个担保机构平均担保户数为181户,比上年平均增加了144户。
5、风险控制
五年累计发生代偿金额5358万元,其中当年3633万元,比上年增加2645万元,代偿率为2.1%,增加了1.17个百分点。发生代偿的担保机构为8户,占开展业务担保机构的33.3%。其中代偿金额最大的为2834万元,最小的为4万元。
6、经营业绩
年末担保机构实现业务收入6073.33万元,是2001年757万元的8倍,较上年增长14.5%;其中保费收入3659.64万元,占业务收入的60.3%,较上年增长41.5%。其他收入2413.69万元,占业务收入的39.7%。较上年305万元减少下降11.3%。当年有12户盈利,7户亏损,5户持平,累计盈利1021.80万元;是2001年151万元的6.8倍,较上年减少下降13.1%;其中担保业务经营利润315万元,其它业务经营利润706.8万元。
7、省级重点“示范信用担保机构”的地位与作用
2005年,省经委经过评审颁布了定西市广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15户担保机构为“全省首批示范信用担保机构”。年末15户担保机构的注册资金为63680.91万元,占全部注册资金的67.5%;累计担保总额337416.8万元,占全部累计担保总额的75.1%;2005年新增担保金额137916.8万元,占当年全部担保新增金额的78.4%;在保余额179401.58万元,占全部在保余额的72.6%。
8、银保合作关系
省内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与信用担保机构建立了融资担保合作关系。其中,国开行甘肃省分行、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交通银行兰州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兰州市商业银行、甘肃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过担保向中小企业融资比重占到总量的90%以上,尤以国开行甘肃省分行融资推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强化向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
亿元, 占当年新增业务总量的 %,
2005年,向投入5000万“软贷款”充盈重点,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对全行业产生了明显的拉动作用。
9、担保业务种类
省内担保机构的业务品种以企业融资担保为主,占全部业务总量的87%,其它有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担保商业票据担保等。建筑市场的工程类担保正由若干担保机构积极策划准备。
10、对社会的贡献
据有关统计分析,一个中小企业创造一个就业机会需要投入8万元。按此推算,我省信用担保体系五年解决了40亿元的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则可扩大社会就业5万人;按资金一年周转二次计算,增加销售40亿元,新增财政收入4亿元。
综上所述,“十五”期间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经从原来体制创新探索发展成一个初具规模的新兴行业;以政府出资组建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社会出资的商业担保机构和各类互助担保组织为补充的“一体两翼”的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成为促进以非公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防范规避信贷风险可借助的社会力量,担保机构内控管理日趋成熟、运作机制不断规范、经营业绩不断提高,一批重点示范担保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
(三)
过去的五年,我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起步良好,发展顺利。实现“十一五”期间的可持续性发展也存在诸多急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担保行业的竞争实际上是实力的竞争。省内尚缺乏主导性的骨干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分散,且资本规模小仍然是我省担保业的突出问题;由于现行金融体制的障碍和部分担保机构经营方式上的“缺陷”,各金融机构强化了担保机构的准入条件;使较多商业信用担保机构难以获得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的机会;有些由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没有摆脱原体制的约束,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行政干预十分突出,使担保机构缺乏自主经营的机制和内部有效的规章制度,担保业务潜在的风险很大;受社会信用制度“缺位”的影响,企业信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缺乏一个社会共享的企业信用网络平台,是担保机构防范风险最大的“隐患”;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担保机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两项提留,迫于各方面原因普遍没有税前列支,加之原减免营业税政策没有连续性,致使多数担保机构缺乏发展的活力,担保机构缺乏整合社会资源做大做强自己的经营理念,互保、联保、再担保和其它有效合作形式没有启动,经营能力无法提高。
这些问题要在“十一五”发展期间积极解决。
“十一五”我们信用与担保业发展指导思想应该是: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指导,以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融资为目标,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为进一步营造信用担保发展的政策环境、完善体系、铸造信用、强化自律、推进服务,在处理好五个关系基础上,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政策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必须实行政企分开,规避行政干预,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信用担保业走向政府规范培育市场、担保机构自主经营的正常轨道,真正做到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
二是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
发展是信用担保业的硬道理,但发展必须规范有效地控制风险。因此科学合理地制定行业制度:标准、自律公约和评价体系是十分重要的。
三是提供担保和提升信用相结合。
信用是担保业的立足之本、发展之源。要将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与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尽快形成全省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形成开放式的信息查询和评价体系,以减少融资担保风险和成本。
四是行业自律与加强监管相结合。
信用担保业的行业自律必须有监管的法律和规章相配套。因此应尽快出台行业的监管办法,从市场准入与退出、财务管理与内控制度、业务范围与操作流程、风险防范与损失分担、政策扶持与行业维权等方面做出规定。
五是分类指导与扶优汰劣相结合。
要培育一批重点示范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发挥骨干龙头作用,从而带动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的奋斗目标是:
﹡优化发展“一体两翼”的担保体系,使其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各类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超过20亿元,较“十五”末翻番。
﹡以融资担保为主业务总量超过100亿元,较“十五”末翻番。
﹡为一万户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产生明显的效益,受益面较“十五”末翻番。
﹡做大做强一批担保机构,实收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骨干担保机构占到总量60%以上。
﹡风险控制日趋成熟,五年间代偿率稳定控制在3%以内。﹡全省基本形成一支素质较高的专业队伍。
(四)
实现上述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是:
1、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指针,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向县域经济延伸。
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市州建立了担保机构,“十一五”期间,县及县以下“三农”的融资担保体系是发展的重点,在推进县级加快组建信用担保公司同时,鼓励和扶持县以下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户建立互助信用担保机构,是优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结构,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担保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便于信贷向“三农”倾斜的重要途径之一,应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推广我省武威和临夏两市组建信用促进会,解决企业融资的成功做法。“十一五”期间有一半的县成立政府出资组建的担保机构,并带动一批由地缘、亲缘、业缘等人文社会关系形成的各类互助信用担保组织,依靠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融资和网络优势,设计推行“各种贷款互助担保方案”,开发农村金融市场和各种金融产品,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2、争取政府资金的大力支持,推进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股份制改革。
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尚处在发展的初期,繁荣这个新的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任重而道远。仍然需要政府资金的有力支持。应该制度性地加大中小企信用担保资本金的投入,保证担保基金长期稳定的补充来源。政府可以通过三个途径为担保机构补充资本金,一是借鉴兰州市政府的做法,每年财政预算列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二是象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那样,改革投资体制,把各类扶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委托担保公司市场化运作,并辅之以监管,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总结天水市政府的经验,把在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中退出部分国有资产授权担保机构经营,以实物形态为担保机构扩充资本金;四是以政府信用和国有资本为依托,塔建融资平台,增加国开行甘肃省分行的“软贷款”对担保机构资本金的注入。
政府出资的担保资金可以由自己设立的担保机构按商业化原则运营,也可以委托资信程度高的担保机构来经营,不管哪种形式,都要实行政企分开,政府要退出担保业务的日常管理,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包括担保服务的企业类型和范围。担保业务程序的制度建设,风险控制的责任和奖惩以及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为此,“十一五”期间,要面向社会以增资扩股为手段,产权多元化为目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对现有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实施改制,形成独立承担风险的法人实体。
3、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风险联动机制。
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既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也是实现双方公平、长期合作的基础。银行既是贷款主体,也有风险控制的责任。应该承担一定的风险。根据国际经验,担保机构承担的责任比例一般在70-80%,其余由银行承担。由于我省缺少明确的制度规范,加上担保机构的实力弱小,资信等级较低,与银行处于不对等的谈判地位,多数担保机构承担了100%的信贷风险,造成担保机构责任与收益不对等,也弱化了银行对贷款企业的考察和评估,从而加大了整体风险。“十一五”期间,应由人民银行招集商业银行研究解决担保行业和银行的合作问题,对放大倍数、风险共担、担保(反担保)认定标准、基准利率等问题出台具体的操作办法。一是建立银行体系与担保体系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双方客户信息共享;二是担保机构不再搞全额担保,银行承担部分风险,强化其激励机制;三是在双方独立审贷(保)基础上,建立银行体系与担保体系共同监管信贷的制度。
4、制订科学合理的政策体系,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健康发展。
由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市场需求很大,非政府机构和企业纷纷成立担保机构,积极进入商业担保市场,在规模上形成了我省信用担保体系的“半壁江山”,促使社会资金向中小企业聚集。因此,“十一五”期间要坚定不移继续鼓励和引导企业及个人的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行政策推动、分类指导、促进联合、共同发展的方针。要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文件要求,按比例足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继续争取对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政策;要鼓励支持商业性担保机构与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产权的重组或实行互保、联保、再担保等多种形式的联合,激励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经营机制,要鼓励引导商业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开拓担保市场,开发其它业务品种,多领域、多元化、多品种的发展壮大自已。
5、着眼担保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适时组建商业性再担保机构。
信用再担保是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和不可缺少的“基石”,并对优化担保体系结构起着明显的支撑作用。不仅可以动员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担保业,进一步加大融资担保的授信额度,扩大中小企业受益面,而且也能有效地化解和防范风险,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此,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州市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尽快成立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由省财政划拨启动资金,年底前挂牌运行”。“十一五”期间,适时创造条件组建全省信用再担保机构,应该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成熟的经验,一是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省级财政要注入初级资本金;二是再担保的对象是市、县(区)政府出资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机构和互助担保组织;三是坚持各类担保机构和其它社会资金进入并参与管理,完全实行产权多元化的商业运营机制;四是支持国开行甘肃省分行融资推动担保体系建设的思路,争取软贷款充盈信用再担保机构的实力;五是以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业协会为基础,牵头组织实施。
6、推进担保体系与信用制度的统一,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信用担保业是建立在社会信用制度上的信用契约。它经营的是风险、交易的是信用。实现可持续发展,除信用担保机构自身塑造信用品牌以外,取决于全省以企业信用制度为主的社会信用环境。“十一五”期间,要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实施企业信用工程建设。要由政府推动,尽快整合分割在各部门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信用网络系统,形成覆盖全社会权威的、开放的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价体系;有效解决由于信用信息不对称,加大融资成本和风险的问题;要着眼我省实际,调查研究中小企业信用制度评价技术体系,使企业信用制度标准化、规范化,逐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基础管理,提高其基本素质,要重视社会专业化信用评级机构的作用,启动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登记,实现信用评级的客观和公正。要加强信用管理的理论研究、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在全省落实“信用管理师”执业资格认证,培养一支着力推进信用制度建设的专业队伍;要借助社会各方面舆论工具,营造讲信用的社会氛围,褒奖诚信,惩戒失信。
7、进一步加强对信用担保业的监督管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担保机构是社会信用保证人,它的资信能力要高于企业、高于银行,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监督管理十分紧迫。省上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尽快出台《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担保范围、业务规范、财务制度、担保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外部监督等方面都应做出明确的规定。
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业协会,是由省经济委员会审查认定资格,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的全省性中小信用担保业的行业自律组织,成立一年多来在协调行业发展、推进行业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支持协会根据有关规定编制信用担保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行业准则和业务标准;研究企业信用制度的评价体系;组织实施社会化的企业信用评级;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培训基地;实施新设立担保机构的前置性资格审查;开展多形式信用担保的研讨、论坛活动;设计并构建全省信用再担保平台,推动我省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基础性建设和担保体系的健康发展。
(五)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政策支持,开创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新局面。建议:
1、编制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作为促进以非公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纳入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2、省政府尽快审定颁布已上报有关部门审查的《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形成完成“十一五”期间各项任务的政策体系。
3、适当时候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会议”,学习文件,统一认识,交流经验,部署工作。为实现新的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4、当年要尽快实施的几项基础工作:一是组织各方面力量,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培训体系,努力实现多渠道、多方式的银企合作;二是开展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评价体系研究,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的基础管理;三是组建甘肃省再担保机构;四是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社会化,全面启动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联合网。
二○○六年二月十七日 |